开年支付监管新趋势!机构接连吃外汇局百万巨额罚单,外汇监管更
2022年初,第三方支付持续严格监管,但被罚主要集中在外汇领域。
1月13日,《北京商业日报》记者发现,自年初以来,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银盛支付、拉卡拉支付、上海汇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款支付)等支付机构被披露罚款,包括汇款支付、易宝支付主要因外汇业务红线,罚款超过400万元。
具体来说, 1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更新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易宝支付处410.罚款73万元,处罚期限为2022年1月15日。易宝支付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件印发)第八条;违法事实是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
《北京商业日报》记者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将国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国内资本转移到境外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返还外汇,处以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以上等值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外汇业务的处罚,《北京商业日报》记者向易宝支付了一次验证采访,对方回应记者说:该处罚是2017年跨境业务试点期间的进口业务。我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处罚涉及的业务与现有业务无关,对现有业务无影响。
巧合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也更新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汇款支付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于2022年1月15日处以447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信息,汇款支付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未按规定合作银行开立准备金账户,未按规定收集和报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国际收支,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调查。
《北京商业日报》记者还采访了汇款支付,后者回应说:上述违规行为在2020年的例行检查中被发现,公司首次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实施,整改已全部完成。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王鹏波告诉《北京商业日报》,相比之下,易宝支付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国内外汇转移,或者通过欺骗手段转移国内资本;汇款支付主要违反五项非法事实。据我所知,许多处罚行为的披露都有一定的滞后,实际发生的时间可能会更早,即当市场形势相对复杂,竞争更加激烈时。这也反映了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违法调查的态度,良好的制度规范和梳理也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
严格的监管仍在继续。从处罚金额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到外汇监管的持续高压。王鹏波告诉《北京商业日报》,目前,支付机构在外汇领域有许多红线需要注意,一是持牌经营,二是在规定范围内合规展览,有真实的业务场景,三是必须符合展览行业的监管底线,包括了解客户、业务、尽职调查,四是做好相关账户管理,如支付机构不得开立海外汇储备账户,五是实施外汇管理制度和政策。在他看来,支付机构应尽职调查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明确定义和规范监督和处罚规则。
公共信息显示,易宝支付成立于2003年,2011年获得第一批支付营业执照;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银行卡收据(河南、江西、吉林、上海、深圳、湖南、浙江以外),2013年首批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许可证,布局实施全球化战略,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拓展海外市场。
汇款支付还于2011年获得支付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据(贵州、湖南、陕西、河南、浙江、重庆、云南、湖北、福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黑龙江、江苏、海南、青海);2013年获得跨境支付许可证,近年来重点布局SaaS、跨境业务,持续数字化转型。
针对前述机构后续合规与业务发展,王蓬博建议,机构后续应首要以合规为底线,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做盈利支撑;另外要看到监管对行业的扶持,比如贸易服务类型放宽到经常项,或为跨境支付机构拓展新盈利空间奠定基础;此外要积极落实相应的管理规定,做好业务相关调整以及内部流程控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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