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和租金为什么不能同时申请?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予职工的减负政策。住房抵押贷款扣除是为想买房的职工提供的,住房租金扣除是考虑到职工没有买房的能力,解决住在工作城市的问题。看到这里有很多朋友问,我可以同时买房子,在工作城市租房子,两者没有冲突,那么,为什么不能同时申请特殊附加扣除抵押贷款和租金呢?

一、不能同时申请抵押贷款和租金扣除的原因
1、国家硬性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防止纳税人利用漏洞。例如,如果我不住在房子里,我会私下出租来收取租金我以另一套房子的名义扣除个人所得税,我将不可避免地被拒绝。这个国家不傻。
3、努力减轻负担,真正买房子的人,不会租房子,买不起房子,不能租房子,国家考虑全面,平等对待,希望能给予特殊的附加扣除。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抵押和租金
没有同时申请的情况,只是说可以申请,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错开申请时间。
比如小周在常德贷款买了一套房,申请了10年抵押贷款的特殊附加扣除,然后在长沙工作了很长时间。单位地址和社保公积金均在长沙购买,并在长沙租房。
可等待10年后,贷款还清,然后申请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以满足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长沙)无住房的住房租金支出,10年前申请住房贷款专项扣除,10年后申请租金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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