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贷款人提供大部分购买资金,收入稳定的买家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在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前,以其购买合同作为银行抵押,如果买方不能偿还本金和利息,银行可以出售房屋,以抵消欠款。
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之前,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如了解和调查抵押房屋、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的相关事项以及房地产抵押登记。让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一下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
住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
首先,检查房屋的相关抵押信息。
首先,我们应该核实抵押人是否拥有该地产的合法产权,以及他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者该财产在此之前已经抵押,那么他的抵押行为可能从一开始就无效。例如,尽管有人名义上使用了该财产,并声称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但他实际上只是一名经理或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之一。因此,首先,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
其次,要看房产现在的权利状况。
二、房屋抵押贷款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1、双方的自然条件;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信息;
3、详细描述抵押物的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责任、保险和保险收益;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
6、抵押期限;
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
以南京房地产抵押合同注意事项为例:
(1)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担保债权的类型和金额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担保自己的债务,另一种是担保第三方的债务。如果您对自己的债务贷款有担保,您应填写第一项,并在贷款合同中详细填写贷款本金金额栏;如果是第三方债务担保,则应填写第二项,并在债务本金金额栏中填写房地产担保金额。如果有关于担保债权类型和金额的特殊协议,可在第四项中注明。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身债务贷款的担保的,应当填写贷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如果是第三方债务担保,则应填写该财产可以担保的债务期限。
(3)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抵押财产的名称、金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可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如果有多个财产,可以在下面逐一填写。相关房地产价值在抵押合同第三条中填写。房地产价值可以根据国家认证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进行评估。
(4)担保范围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第四条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主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主债务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已表述并列出。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
第三,房屋抵押贷款要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由于抵押物具有房地产的特殊属性,房屋抵押贷款应凭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含义:一是确认抵押权人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二是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向公众公布房地产抵押情况,以保护他人利益;第三,它限制了抵押人在此期间处置房地产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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