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汽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贷款受理人应当要求贷款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并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有共同申请人的,还应当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法律上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及相关资产证明等;3、购车意向证明由汽车经销商出具(如为直接客户模式办理,则无需提供贷款申请);
4、以购买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担保抵押或质押的,应当提供抵押财产或者质押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质押)的书面证明(也可以由财产共有人直接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证明;
5、设计保证包的,保证人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提供保证,并提供能够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购车首付证明材料;
7、贷款购买的车辆为二手车的,还应当提供购车意向证明、贷款银行批准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卖方的车辆产权证明、交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明、车辆年检证明等;
8、如果贷款购买的车辆是商用车,还需要提供购买的车辆可以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与运输车队的关联协议和租赁协议;
9、其他文件、证明及贷款银行要求的材料。
银行受理人应当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汽车贷款申请人的主要资格和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和标准化。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经营者应当将贷款申请书和申请材料提交贷前调查人进行贷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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