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套路贷”
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打着汽车按揭贷款的旗号,实行常规贷款,借助虚假诉讼非法收钱。10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报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典型案件发布。
20146月至2022年10月,被告丁某、王某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募40余名成员,在全省8个市设立11家分公司,开展汽车抵押贷款业务,诱骗被害人签订 阴阳合同后肆意认定违约,通过暴力、软暴力强迫债务,借助虚假诉讼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开展常规贷款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层次明确、人数众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犯罪101起,涉案金额440多万元,为非作恶,欺压人民,妨碍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20222012年12月,检察机关在一起民事抗诉案件中发现,王某等人短期内以类似理由提起民事诉讼100余起。经审查,发现格式合同缺失、强制约定管辖权、无故缺席审判等情况屡见不鲜。检察机关随后派出刑事民事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王某等人涉嫌借助民事诉讼实施常规贷款犯罪,少数司法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检察机关对两名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并将有关线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委员会。鉴于王某等人拒绝供述,案件难以突破,检察机关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从集团拖车、索债等一般人员入手,自下而上查明集团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另一方面,要查阅民事审判档案,查询证人,从涉案115起民事判决中梳理出涉嫌犯罪的事实70余起。丁某、王某等10人批准逮捕后,提出取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财产来源和去向,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10万元。
20222006年6月2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6个月、1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70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16年、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二审裁定驳回上诉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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